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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關務即時通] 進口藥品原料藥及產品規範
為加強控管輸入藥品原料及產品流向,基隆關籲請業者配合衛生福利部之源頭管理措施,進口時主動於報單之「規格」欄位正確註明「批號」,以符規定。
<資料來源:關務署>
附件:
關務署公告_20190116.png
發布人:
方怡婷
發布時間:
2019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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